今年以来,瓦室镇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市、县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会议精神,采取四措施,扎实开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加强领导,高度重视。镇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镇党委委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夯实责任,明确主体。镇党委落实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切实纠正“四风”和腐败问题,有效维护群众利益。镇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行为从严问责。
重点排查,限时整改。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查处惠民政策资金管理使用和涉农项目建设、工程建设、“三违”治理、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建立问题台账,落实责任到人头、限时整改、严格验收。
强化监管,源头治理。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把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紧紧围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完善制度,强化监管措施,真正做到从源头上防止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滋生。(陈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