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9日至10月17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应急管理局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2025年1月7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局党委坚持将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格按照县委巡察工作有关部署要求扎实推进问题整改。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逐条剖析反馈意见、研究整改方向;制定并印发了巡察整改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引导全局领导干部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合力推动巡察整改。
(二)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局党委坚决扛牢整改主体责任,不折不扣、全力以赴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党委书记、局长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协调重大问题和关键环节,主持召开6次党委会、2次专题会、1次职工会,盘点工作进度、研究解决重点难点。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牵头负责分管领域问题整改,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听取分管股室汇报,确保责任落实、整改到位。
(三)强化统筹协调,推动一体整改。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站、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坚持标本兼治、闭环管理,强化“当下改”与“长久治”相结合,修订完善制度20个,实现巡察整改与中心工作的深度融合,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不够深入方面
1.关于“集中学习不系统、自主学习不主动、学用结合不紧密”的整改情况。一是党建办制定了年度学习计划,机关党委严格督促落实。3个支部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6次,党员大会2次。二是组织中心组学习4次,干部职工会会前学习13次,中心组学习成员围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研讨2次。
2.关于“建立健全‘第一议题’制度还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专题研究制定了“第一议题”制度,每次召开党委会、支委会等党内重要会议均严格执行。二是向3个支部推送“第一议题”建议清单21期。
3.关于“在2023年主题教育中,领导班子成员未按要求完成涉及应急管理工作的调研课题”的整改情况。已收集班子成员撰写的调研报告4份。报告分析了分管领域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提出了改进方向,包括主动服务企业和群众,加强宣传引导和制度建设,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专项经费保障等。
(二)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够有力方面
4.关于“党委领导作用发挥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委会研究调整班子成员分工,印发通应急党委〔2025〕4号文件,明确由熊允鸣统筹负责应急值守工作,李全福统筹负责信访维稳、扫黑除恶、防邪禁毒等工作。二是梳理2021年12月16日后发放的加班值班补助领取人员名单,涉及金额已全部全额退回。三是梳理2023年报销了体检费且高于县政府规定标准的人员名单和超报额度,涉及金额已全部全额退回。
5.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了《通江县应急管理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并严格落实。二是经局党委研究,对局内干部进行了岗位调整。三是已撤销工贸安全监督管理股,对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股干部进行了调整,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由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股负责。
6.关于“履行安全综合监管职能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2024年党政同责考核要求对乡镇部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进行评分,评分结果已报县委目标绩效评估中心。二是印发《通江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评价办法(试行)》,根据评价细则每季度考评专委会工作开展情况。三是已召开全县应急办主任培训会,就《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和灾情信息管理业务对乡镇应急办主任、局干部职工进行培训。
(三)履行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够到位方面
7.关于“对烟花爆竹行业监管缺乏力度”的整改情况。一是成立3个工作组,对全县277家烟花爆竹零售店开展全覆盖安全核查并颁证。二是将全县划分三片,由分管危化、执法的领导分别负责,实行网格化管理。三是2025年以来,检查烟花爆竹企业2家(次),发现问题隐患10条,整改10条,整改率100%。立案调查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案21起,收缴非法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产品2800余件(封、盘),行政拘留9人。四是与通江县富宏烟花爆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使用协议,规范管理。2025年3月22日,会同公安等部门对收缴的非法违法产品予以集中销毁。五是对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开展了警示约谈,并将其重要场所监控接入县综合安防管理平台。目前,产品打码管理工作已落实。
8.关于“对矿山监管缺乏手段”的整改情况。一是已通过公开考试招录1名采矿工程专业干部,充实矿山安全监管队伍。二是召开矿山安全监管人员专题培训会1次,参加省应急厅组织的视频培训2次,派出1人赴达州参加省应急厅组织的培训。三是已与矿山专业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每季度聘请行业专家对全县生产矿山进行全覆盖指导服务。四是严格按照年度执法计划对矿山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共检查矿山企业24家(次),发现问题隐患39条,整改37条,还有2条正在整改中,整改率94.9%。五是对罗村煤矿和瑞元公司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
9.关于“对危化品监管缺乏措施”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定期对危化企业开展安全检查。每次检查前,结合实际详细完善检查方案;经过逐项对照检查后,现场反馈并出具执法文书,能现场整改必须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到位。2025年以来,应检查危化企业47家(次),实际检查47家(次),发现问题隐患138条(其中重大事故隐患5条),整改138条,整改率100%。二是对11家企业开展了“回头看”,32条问题隐患已全部整改到位。
(四)县域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有差距方面
10.关于“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不够完善”的整改情况。一是提升信息发布报道时效性,坚持在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或天气预警发布后,及时制定预警信息、工作提示等报送政府网站。二是提升信息发布质量,严格执行“三审三校”。三是制定《通江县应急指挥部调度工作机制(试行)》《通江县应急管理局紧急信息专业研判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应急值班值守调度工作。
11.关于“应急物资管理不够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仓库管理制度》《仓库管理员工作职责》等4项制度。二是救灾物资与救援物资分区存放、分区管理,落实专人负责物资出入库管理,建立专账。三是已对物资进行了盘点,做到账实相符。四是前置各类装备共975台/套到乡镇、壁州街道、高明新区管委会、县消防救援大队、林业扑火队。
12.关于“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县消防救援大队、社会救援队伍召开座谈会并达成救援协调联动意向;建立通江救援协作微信群,完成2次配合联动;完成化工园区消防站专职救援队员招聘、培训和救援车辆、救援装备、设备的配备。二是培育蓝天、公益、红十字赈济3支社会救援队伍,为蓝天、公益协调办公阵地和物资装备储备室。三是依托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前置各类装备共975台/套到乡镇、壁州街道、高明新区管委会、县消防救援大队、林业扑火队。在全县组织应急装备使用培训2次,培训救援装备使用110人次,并不定期开展无人机及通信保障拉练。四是通江蓝天救援队每次出任务前均统一购买社会应急力量专属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五)落实“两个责任”有差距方面
13.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党委书记、局长召开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暨意识形态工作会议1次,5名班子成员在分管领域各召开会议1次。二是制定了机关纪委工作办法,机关纪委向局党委汇报工作情况2次。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分别开展廉政谈话30余人次。三是2025年共召开10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传达学习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等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并安排部署工作。四是印发《冬春生活救助指南》等并进行宣传、培训。
14.关于“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已重新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纪委委员和书记,局党委定期对机关纪委工作情况指导督促。二是开展专题警示教育2次,督促18名关键岗位干部排查岗位风险点32个、制定防控措施33条,督促24名年轻干部对照问题清单查摆问题42个、制定整改措施48条。三是坚持在重要节假日前发送廉政提醒,运用工作群常态化推送党纪法规、警示教育案例。四是局机关纪委提醒谈话9人次,批评教育11人次,核查问题线索2件,立案2件。
(六)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方面
15.关于“安全生产执法文书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围绕执法工作流程及执法文书制作,对政策法规股、执法大队等股室(队)人员进行了培训。二是邀请司法局业务骨干对我局干部职工进行了专题培训。三是对近3年办理的行政执法案件的卷宗进行自查自改,自查案卷48卷,发现问题16条,已整改16条。
16.关于“安全生产执法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以来,检查企业74家(次),发现问题隐患119项,立案查处26起,立案查处率为35.14%。二是坚持利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全过程线上办理执法检查、案件办理、典型案例报送等,开展警示教育约谈会2次,警示约谈12人。三是建立健全案审委员会制度,召开案审会2次,案审重大行政处罚案件7件;印发《通江县应急管理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严格社会监督员聘用机制及监督保障。四是走访民营企业5家,精准收集诉求2件,建立诉求台账并稳步推进解决;12345热线受理群众诉求共8件,均已按期处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系统受理线索共3件,经核查属实的为1件,奖励资金已兑现到位。
(七)救灾专项资金监督管理不到位方面
17.关于“监管力度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通江县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了《冬春生活救助指南》和《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办理任务清单》并在全县宣传、培训。二是发放2024-2025年度冬春生活救助资金1427万元,救助受灾生活困难群众25160户82108人,最低标准为130元/人;督促乡镇完成了2024-2025年度冬春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工作。三是制定了督查方案,会同县财政局对冬春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督查,现已实地督查乡镇7个,电话抽查1次(5户)。
18.关于“存在资金滞留现象”的整改情况。已对社保卡重新备案,于3月底前将滞留资金通过巴中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平台全额发放到户。
(八)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方面
19.关于“会计基础工作不扎实”的整改情况。一是调整了规划和财务装备股工作人员,督促规范做好会计业务。二是申请通过2025年公开考试补充录用专业财务人员1名。三是结合新要求修订《通江县应急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会计、出纳岗位职责。四是坚持专项资金专项管理,与机关公业务费严格分开,科学合理使用会计科目,严格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20.关于“资金支付管理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执行预算。二是规范差旅费报销,严格执行出差审批制度,坚持“先审批、后出差”。严格执行“公务用餐(车)扫码支付”相关要求,提供支付凭证,规范填报,附件齐全。三是严格落实县委组织部有关要求,干部职工停发加班值班补助。
21.关于“应急项目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县应急局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承包单位和第三方审计对该项目设计、施工、验收、结算进行了核查。经局党委研究,一是在全局召开一次项目管理警示专题会议,局机关纪委对相关人员提醒谈话,项目现场代表人员向局党委作出深刻书面检讨。二是对项目设计、监理、施工、审计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责令完善和规范项目资料,且上述单位两年内不得入选我单位项目招标信息清单。三是责成自然灾害救援股完善《地质灾害项目管理办法》,完善项目实施工作流程,压实工程管理主体责任,确保救灾资金发挥最大社会效益。
22.关于“固定资产未规范入固”的整改情况。一是办公室对现有固定资产重新梳理建档,建立了固定资产明细表。二是新修订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固定资产购置及管理、固定资产报废和转让的流程,办公室会同规划和财务装备股对固定资产按程序予以报废。目前已逐步规范固定资产入固,逐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并长期坚持,规范会计核算。
(九)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方面
23.关于“班子自身建设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已规范召开2024年度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在理论武装上“悟真理”,在整改落实上“求实效”,在自我革命上“动真格”,在担当作为上“见行动”。
24.关于“专业人才培育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招录安全工程、化工、采矿方面的专业人才9名,由老同志进行传帮带,从事安全生产执法、应急处置等工作;申请通过2025年公开考试补充录用专业财务人员1名。二是经局党委研究,由分管领导对分管股室统筹安排2025年度公休,办公室统一备案。三是通过干部职工会鼓励干部职工加强学习、积极考取相关证书。目前已派出5名干部参加省、市应急系统无人机执照培训并取得民航总局飞行执照,6名干部先后到达州、重庆、南充参加驻厂跟班实训。
(十)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25.关于“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召开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暨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1次,听取5名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班子成员分别召开了谈心谈话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题会、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暨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并在分管领域(所在支部)讲党课。二是党建办及时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有关工作要求报局党委,针对重要事项,对班子成员、各股室、各支部点对点提示到位。
26.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组织党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机关党建“三级五岗”责任清单等有关文件,督促各支部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填写支部手册。二是制定了“三会一课”制度,3个支部分别开展主题党日活动6次,党员大会2次,组织生活会1次。按照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要求,6名班子成员、3名支部书记分别讲专题党课1次。三是已收集整理机关支部、保障中心支部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中讲党课的资料。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一)深化思想认识,压实整改责任。坚持目标不变、要求不降、力度不减,将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坚决杜绝“过关”思想。不断强化“党委书记牵头抓总、班子成员分头领办、责任股室具体落实”责任体系,动态掌握整改进展,确保整改责任落实到人、压力传导到位。
(二)聚焦难点问题,攻坚长期任务。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与局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对未完成或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进一步明确阶段性目标、明确责任人,紧盯不放,督促整改到位、落到实处;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党委书记要牵头深入整改,推动巡察反馈意见全面整改、清仓见底。
(三)坚持标本兼治,深化成果运用。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深入剖析巡察反馈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真正从制度上堵塞漏洞。将整改成效与干部考核、评优评先挂钩,深化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强化干部纪律意识,切实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不断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助力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11月3日至11月21日(15个工作日)。联系方式:电话7237616(工作日9:00-18:00);邮政信箱:通江县高明新区石牛大道403号4楼县应急管理局党建办,邮编:636700;电子邮箱:409859289@qq.com。
中共通江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5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