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5月15日至6 月1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力迅集团公司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4年8月26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力迅集团公司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上一轮常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有差距方面
(一)关于“整改责任落实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集团党委整改主体责任,开展常态长效督导、检查、提醒,自2024年9月起,集中整改期间,集团党委每月对整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研究;常态化整改期间,集团党委每半年对整改工作研究1次。二是集团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部室、联系子公司反馈问题整改指导,集中整改期间,每月对反馈问题整改检查1次;常态化整改期间,每半年对反馈问题整改检查1次。
(二)关于“巡察整改重视不够”的整改情况。集团主要负责人对巡察反馈问题全部认领,一个不漏,严格承担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组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任务,对反馈问题整改亲自部署,具体抓、抓具体、抓到底。
(三)关于“以巡促建成效不明显”的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把巡察整改成果融入集团中心工作、融入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队伍建设。二是聚焦集团基础设施、交通运输、城市综合服务三大业务板块,整合集团同类业务,做实集团实体经营,增强集团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聚焦集团常年法律顾问对法律风险把关审核,做实依法治企,确保不出现法律风险;聚焦防范化解集团债务风险,确保不出现系统性金融风险;聚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细则精神,确保财经纪律执行到位;聚焦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成本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合同管理,确保项目建设管理经得起历史检验。
(四)关于“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公司对施工单位力丰建筑公司下发督办函,加快推进空山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二是县纪委已对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提醒约谈,达到了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的作用。
二、巡察“回头看”发现的主要问题方面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不到位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第一议题”制度》,集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委会、党员会等会议,首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确保常态坚持“第一议题”制度;修订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每年至少安排6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2024年集中学习共12次。二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做到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学思践悟、融会贯通,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集团班子成员在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时,结合集团主责主业进行研讨交流,结合自身承担的职能职责和分管联系工作研究落实措施,做到学用结合、以学促干,促进集团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走深走实。
2.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要求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以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为契机,报请县国资中心委派董事,目前,集团公司董事会由5人组成,外部董事3名,实现了董事配备“外大于内”;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已撤销集团监事会,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履行原监事会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能。二是通过整合各类优质资产资源,大力调整产业结构,拓展市场业务,加强项目筹划、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管理,不断增强集团自身造血功能和盈利能力。目前,集团定向融资债务已全部置换偿还,工程欠款已清理核实,正积极争取政策兑付。三是集团制定送审了“一企一策”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方案,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已将通江县力迅交投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更名为通江县力迅交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交通建设及运营板块业务,由力迅建设集团履行出资人职责,按二级公司管理,其文旅业务、资产及相应人员逐步剥离到产投集团下属文旅公司;春在水厂投资建设使用了农发行重点基金,农发行持有相应股权,需偿还后才能退股移交。四是集团针对小江口汽车城租户普遍反映的租金、水电费、物业费用过高等问题,资产出租主体交投公司结合市场行情,对以上费用适当进行了调减,达到惠企纾困目的。施工单位力丰建筑公司于2024年10月底,完成了小江口汽车城水电配套设施建设等扫尾工程,县消防救援大队于2024年10月底下发了销案通知书。同时,及时清退企业履约保证金669万元,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塑造力迅集团新形象。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党委每季度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集团主要负责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方向,积极主动做好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2024年度,党委班子成员均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了问题检视。二是完善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按要求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学习有安排、有签批、有资料、有交流发言、有会议记录等。三是已修订完善《网络舆情应急预案》,力卓公司负责人及在微博上发布帖文的员工已作书面检讨。四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文稿审核关,确保文稿不再发生表述错误。
4.关于“依法治企存在明显短板”的整改情况。一是会前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内容,严格执行环保政策,提前做好规划设计,办好耕地、林地审批手续,坚决不违规占用林地、耕地;已对四川康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乱倒弃土石的行为处以罚款9.5万元。二是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完善了《项目管理制度》《项目民工管理制度》《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预案》,做到工程资金支付直达末端,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农民工工资管理台账、农民工工资专户、农民工工资直付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及时化解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的信访矛盾及涉法涉诉案件;严格资金出借决策程序和审批,做到无县国资中心审批不对外出借资金,无足额担保抵押不对外出借资金,对已出借的资金通过依法追收,确保国有资金不流失;督促施工单位加快推进扫尾工程,特别加快推进沙洪路二标项目完工,并及时结算送审,妥善化解处置涉府工程涉法涉诉遗留问题。三是邀请法律顾问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开展了学习培训。
5.关于“聚焦主责主业推动高质量发展差距较大”的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公司已退出实施公益类项目,公益类项目主要由其下属城投公司实施,重新定位集团发展方向,增强集团发展实力,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投资者、建设者、运营者、管理者、服务者和保障者,做大项目总量,抓实投资运营,做实实体经营,围绕基础设施、交通运输、城市综合服务三大业务板块,实施项目投资、资产运营、建筑施工、道路养护、智慧停车、咨询服务、建材生产与销售、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数据资产等业务;加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知名企业品牌创建投入,深入开展集团品牌发展战略,建立健全品牌培育和评价体系,加强商标注册和使用管理,形成集团在县内外享有盛誉的知名品牌、知名企业,不断增强集团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力迅智泊公司已完成路边泊车位建设。二是围绕县域主导产业,培育新兴产业,通过并购重组、股权投资、项目投资、资源整合等市场化方式,加大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数据中心、信息化服务、现代物流、新能源等新兴产业投资布局力度,提升产品和服务高附加值,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依托央省市国企托底帮扶欠发达县域振兴发展政策机遇,加强与中央省市国企合作,夯实集团发展基础,培育壮大新兴产业集群。集团公司已完成与四川国创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合资组建通江县力创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目前,已投入运营。三是抓实实体化转型,加快传统产业链清理摸排,精准定位重构产业链条,提升改造传统优势产业。做实做强力丰建筑公司、市政公司、交投公司、力卓公司、商贸公司、智慧泊车公司、商混建材公司等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积极参与中央、省、市国企项目和股权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业务协同、规范发展,推动集团实体转型发展。四是已整合子公司同类业务,做优力丰建筑公司建筑施工业务,市政公司城市综合服务业务,交投公司“交通+”业务,力卓公司全过程咨询业务,力凯商贸公司集采业务,力迅智泊公司路边停车、新能源充电桩业务,力盛养护公司道路养护业务,力至公用事业公司河道疏浚业务,数产公司数据资产业务等,实现集团子公司“一企一业、一业一企”。五是厘清国有资产权属,请示县委、县政府、县国资中心协调经营性资产移交,做到国有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统一,充分发挥国有资产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对未盘活利用的竞拍划转土地,已开展招商引资,招引社会投资方与公司合作开发闲置土地,发挥国有土地效益,确实无法盘活利用的竞拍划转土地由县自规局按政策规定收回。
6.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存在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党委会前置研究和决定重大事项清单》,明确党委在集团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界限,切实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集团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落实党组织研究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二是刚性坚持“三重一大”制度,修订完善了《集团事项决策和授权体系清单》《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决策事项清单》《董事会决策事项清单》,进一步明晰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办公会权责边界,做到集团党委前置研究决策事项深度融入公司治理、提高集团决策效率;集团大额资金支付,经党委会研究、董事会授权经理办公会审议。三是规范议事流程,集团提交党委会研究决定的事项,由集团本部相关部室、子公司、控股公司负责人汇报,党委分管领导负责介绍情况、作出说明,其他委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党委会议主持人末位表态。需要决定的事项,在充分讨论后由会议主持人集中讨论意见,形成决策意见,提请会议表决;严格党委会参会人员范围,集团党委会安排专人记录,如实记录各委员发表的各种意见、主要理由、表决方式和结果等;党委会研究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严格由党委委员参会并表态发言,如实记录人事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情况。
7.关于“为民情怀树得不牢”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完善集团公司《项目管理制度》《项目民工管理制度》《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预案》,及时调整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责任;坚持支付农民工工资以在建项目部为主,严格落实项目经理负责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力丰建筑公司、力迅交投公司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及时支付下欠民工工资,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及时化解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的信访矛盾。二是全力维护农民工合法利益,已由农民工自己代开的劳务票据,致使相关农民工个人承担的税费,由力迅城投公司及时指导农民工进行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将扣收的税费退付给了农民工个人。三是加强民生服务保障,积极筹措资金按程序采购安装2023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栏,同时对材料供货方部分批次质量不达标的材料,已由材料供应商全部退回厂家。目前,2023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栏安装工程已基本完工。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纠治不彻底方面
8.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深入”的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两个责任”。集团党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每季度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年2次专题听取分管领导、部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汇报;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对分管部室负责人、联系子公司负责人进行廉政提醒,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保持应有力度。二是层层传导压力。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及时查找廉政风险点。已对子公司力丰建筑公司将铁佛观山坪产业路建设项目工程款、麻石乱石子村道路项目款支付给职工个人予以调查核实,作出书面情况说明,对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章党规,到巴中监狱等法纪教育基地参观,召开专题警示教育会,观看警示教育片,从县国资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中汲取教训,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9.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偏差”的整改情况。一是切实精文简会。严格发文管理,加强发文审核,严把政治关、政策关、法律关、内容关、格式关、文字关“六关”,提升文件质量;严格精简会议,控制会议规模,提升会议质量,做到“开短会、讲短话、提质量”,单位主要负责人讲话或会议主报告不超过1小时,会议一般安排在半天以内,杜绝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的现象发生。二是抓实职工作风建设。持续以“五破五立”为主线及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为契机,抓实干部职工作风建设,从严整治慢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职工。集团公司财务分管领导、财务部经理已作书面检讨。三是从严规范公务接待。修订完善了《集团商务招待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清退了2笔超标接待费892元。四是修订完善了《费用管理制度》,已清退未按文件规定超标准报销的住宿补助费5200元。
10.关于“执行财经纪律有偏差”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工程计量资料支付工程进度款,未计工程量未完成支付资料的项目一律不予支付工程款。对2023年农村公路路侧护栏安装多报工程量,多支付的工程款抵减已安装完成的工程量,截至目前,该项目下欠安装工程款已支付150余万元。二是规范项目资金支付管理,以领据支付的2笔往来款项,已开具增值税发票。三是修订完善《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审核把关,对调整账务、大额资金转入转出按照“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经相关会议研究审议,出具正式文件后,方可办理。四是及时清理调整往来账务,明确往来核算方,做到债权债务关系清楚明白。
11.关于“工程建设领域问题较多”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项目管理,对未批先建的工程项目,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处罚,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取得了财政评审、施工许可证、环境评价等相关手续,已按时整改到位。二是严格工程项目变更审批,对工程项目变更业主、建设内容、投资金额、建设地址等,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经集团公司相关会议研究审议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县人民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变更。三是加强在建项目管理,加快推进S203长岭至唱歌段改建工程、通江县2023年农村公路路侧护栏安装项目、通江县2021—2023年农村铁索桥改公路桥、S517 通江县瓦室镇至兴隆镇段(南教城林场)等重点项目建设,及时进行工程验收结算。
12.关于“招标采购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公司纪委已对负责招标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二是始终坚持项目“四制”管理,严格项目程序,落实项目全过程管理,对依法应公开招标的项目坚决做到公开招标。三是再次组织学习了《招投标法》,要求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严格执行招投标相关政策规定,坚决杜绝出现类似问题。四是修订完善了《招标采购管理制度》,集团公司抽派专人,并邀请上级主管部门对集团及下属子公司招投标每个环节进行严格监督,确保招投标公平公正。
13.关于“工会费用使用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完成了集团公司工会组建工作,并取得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开设了工会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二是已清退超范围发放的16名劳务派遣人员工会福利,进一步规范工会会员法定节日慰问物品发放。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短板方面
14.关于“领导班子建设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县国资中心已对力迅集团公司班子成员兼任下属子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免职,做到集团公司班子成员不兼任下属子公司职务,集团公司加强了对子公司的有效监督。二是修订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规范记录会议讨论意见。三是严格坚持“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规范召开党委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及普通党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提高组织生活会的“辣味”。
15.关于“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党委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党建工作列入党委会重要议事内容。集团公司党委每季度专题研究1次党建工作,1年2次听取子公司各党支部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各子公司党支部负责人全面落实党建工作任务,带头学习政治理论,提升综合素质。二是党委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加强对分管部室、联系子公司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督查,每季度听取分管领域党建工作情况汇报,推动解决具体问题,真正解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
16.关于“基层党建推进力度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集团机关党支部已修订完善《“三会一课”制度》,按要求每月开展1次“主题党日”活动,每季度召开1次党员会,每月召开1次支委会,党支部书记每季度上1次党课。二是常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员政治理论、党规党纪、革命传统、形势政策等教育,组织深入讨论交流,提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三是各党支部通过树立身边榜样,设立党员示范岗,开展设岗定责、承诺践诺等活动,引导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创先争优。
17.关于“人才队伍短板较为突出”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标准选用中层管理人员及选聘专业技术人才,科学设置岗位,搭建好人才递进培养序列,选优配强中层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才。目前,集团本部通过公开竞聘方式聘任中层管理人员5名,通过社会化公开选聘方式聘任职业经理人1名。二是严格执行党管人事原则,集团人员选聘、辞退、中层管理人员选拔,必须经党委研究决定。三是集团公司经县国资中心批复同意后,已公开选聘财务人员5名;适时选聘工程管理、审计、法务、规划设计、信息管理、文秘、党务等管理人员;各子公司结合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才,主动争取中铁二局等帮扶支持,大力培养集团自己的专业技能人才,为集团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27-7661289;邮政地址:通江县壁州街道石牛大道452号3楼;电子邮箱:1412135752@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