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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纪检监督助推检委会规范化建设
来源:廉洁·通江日期:2018-09-21 18:14阅读量:2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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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检委会规范化建设,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通江县检察院严格执行《人民检察院监察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适时引入监察部门列席检委会制度,召开检委会均邀请纪检监察人员对检委会进行监督,一经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处理意见。

决策过程实行现场监督。针对实践中容易发生不规范、不严格、不公正、不廉洁问题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着重加强监督、管理和控制,从检委会召集、参会人员数量是否符合规定、会议发言程序、检委会表决是否民主等进行监督。

决定的执行进行监督。监督案件承办人是否严格执行检委会决定,是否在规定时间内执行并反馈。

会议记录、纪要的编制情况进行监督。监督检委会办事机构是否对检委会进行详细的记录,会议记录是否经参会人员签字确认;会议纪要是否按时制发等。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有了纪检监察人员参会监督,使得各部门干警更加严格遵守各项办案规定,强化了执法档案、廉政档案建设;有效保证案件讨论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纪检监察人员切实履行了对检委会会议的监督职责。

今年来,通江县院共邀请纪检监察人员列席检委会5次8件案件。同时,积极认领纪检监察人员指出的问题,依照高检院、省院、市院有关检委会议事和工作规则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检委会工作程序,对议题内容格式、提请程序、文书制作、结果反馈等作详细、明确规定,编制检委会工作指引,方便各部门参照执行。始终坚持正确处理好检察长负责制与检委会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集中制的关系,既确保检察长负责制的贯彻执行,又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把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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