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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担当者担当:市纪委监委为一党员干部澄清是非
来源:廉洁巴中日期:2018-11-12 16:35阅读量:4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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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群众反映陈杰与黑恶势力勾结,充当保护伞,故意伤害、强揽工程、发放高利贷,称霸一方的问题与事实不符,10月30日市纪委监委已对有关问题予以了结,现对陈杰同志予以澄清、正名。”一段掷地有声的通报还未说完,巴中市公安局会议室内已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市纪委监委专案组通过查阅资料、走访群众、与民警座谈等形式展开核查取证。11月9日,巴中市纪委监委对匿名举报反映陈杰与黑恶势力勾结等问题在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干部会上进行了澄清通报,还了陈杰同志一个清白。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共巴中市委《关于支持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意见》(巴委发【2015】8号)等文件精神,落实好“对受到诽谤、错告诬告、严重失实举报的党员,党组织及时为其澄清和正名”要求,现对陈杰同志予以澄清、正名。陈杰同志在通江县任职期间,开展打黑除恶工作,有力惩治了该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打掉了杨东等黑恶团伙,并非黑恶势力保护伞。希望陈杰同志放下包袱,努力工作,正确对待群众反映,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在今后的工作岁月里我将做到:坚定理想信念,做一个忠诚的共产党员;严守党纪党规,做一个廉洁的人民警察;爱岗敬业为民,做一个合格的人民公仆;我们党员干部一定要相信党组织,相信正义的力量;感谢市纪委监委对我们的深切关怀……。” 巴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党总支书记、支队长陈杰表态发言时说。

“感受到了组织对我们的深切关怀,打消了我们在今后工作中的顾虑,鼓舞了我们想干事、敢干事、敢担当的信心和决心。今后我会倍加努力,迎接新的挑战。”当天,巴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党总支委员、副支队长李天佑也说道。

按照党中央和省、市委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的要求,要始终坚持在依纪依法的前提下保护敢于负责、勇于作为的干部,以担当带动担当、以作为促进作为,引导党员干部在新时代展示新担当、新作为,切实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  (廉洁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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