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口镇:以严抓作风 以干促发展
一、“实”字为要,刚性落实两人责任。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党委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3次、亲自过问重大问题4次、亲自协调重点环节6次、亲自督办案件5次,并与班子成员签订了“4+X”目标责任书。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及联系村也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并按“一岗双责”履行了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领导责任。二是落实监督责任。镇纪委坚持监督心不软、执纪手不软、问责情不软,对
时间:2018-08-14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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