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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骗补助,他让女儿“被死亡”
来源:廉洁·通江日期:2019-10-26 13:55阅读量:3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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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办案人员在查阅相关资料

“你说他像个当爹的不,为了领取国家双女户计划生育奖励政策,他也忍心把自己鲜活的二女儿报成了‘死亡’……”今年初,通江县双泉乡高岭村9社农村老党员李某达伪造二女李某琼“死亡”的资料,骗取农村双女户计划生育奖励资金7680元的事情,在当地引发强烈的反响。

通江县纪委监委在接到相关问题线索举报后,成立专案组进行快查快办。随着调查的深入,还发现李某达涉嫌其它犯罪问题线索。

现年68岁,有着36年党龄的李某达到“末了”是如何沉沦的呢?事情还得从九年前说起。

2010年5月,高岭村召开群众大会向群众宣讲国家对农村双女户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李某达是村上老党员,逢会必去,觉得这一利好政策有“空子”可钻,便动起了“歪脑筋”,“末了”还是捞一把。

“我有三个女儿,二女儿李某琼死了,这个政策可以享受不?”散会后,李某达心虚的试着向村干部问道。

“按照国家政策,如果真的死了,双女户符合这个政策。”村计生专干赵某顺解释

见没有人对他提出异议,李某达“胆子”变大了起来。

随后几天,李某达守株待兔找村委干部,功夫不费有心人,最终在赵某顺家找到了刚刚从乡上开完会的村主任刘某林、村文书赵某强、9社社长李某明四人,软磨硬泡的取得了刘某林等四人同意。

同年10月28日,在李某达口述下,刘某林帮助其写了申报材料。10月30日,双泉乡卫计办主任苟某才到高岭村9社对李某达及其妻子伍某春进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目标人群对象见面调查。

“你们是那年结婚的,婚后几个子女,叫什么名字,是否健在?”苟某才询问道,李某达小心翼翼的说:“我们是1969年结婚的,现在存活两个女儿,二女儿1989年因病死亡。”而李某达所说的情况,在早已串通好的邻居李某、村干部刘某处得到了“证实”。

就这样,当地村支两委、派出所就出具了李某琼1989年5月因病“死亡”的证明。

这下,李某达“双女户”材料被做得扎扎实实。然而,意想不到的是,在送达当时的通江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时,因第三孩无户口证明,申报没有被批准。

些许有些失望,李某达并没有“气馁”。

2011年,2012年,通过李某达不懈坚持,在同样的村组干部、同样的调查人员、同样的“双女户”材料上,在经过上级组织“严厉”的审批下,李某达以通江县农村“双女户”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对象“漏报”身份顺利入围,并于2013年开始享受“双女户”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政策。

一年,两年,三年……时间在慢慢推移,李某达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然而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村民刘某权先后向双泉乡卫计办反应,2017年初,李某达被取消农村双女户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对象,但以无钱返还为由拒绝退还奖励资金。 

2018年6月,高岭村村民刘某林实名向通江县纪委监委举报。

经过专案组调查发现,李某达共育有三个女儿,大女儿李某玉留守于家中,现在外务工;二女儿李某琼1995年与本社村民刘某结婚育有一子一女,2011年离婚后改名为李某芳远嫁于邻近县;三女儿李某兰在外务工。李某达不符合农村双女户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其在2013年至2017年期间,以“二女儿”李某琼死亡为由,骗取农村双女户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7680元。

面对专案组的审查调查,李某达对违纪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日前,通江县纪委给予李某达开除党籍的处分决定,并对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近日,通江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某达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案件中的相关涉案人员,正按程序追究责任。

在神圣的党纪国法面前,李现达流下了悔恨的眼泪,其已全部退还涉案资金7680元。“我作为一名农村党员,为个人私利,放弃了坚守36年的党性和原则,置党纪国法而不顾,丧尽天良,骗取国家资金,给党蒙羞,在社会中造成不良影响,辜负了党的培养和群众的信任。”李某达在忏悔书上写道,“今后,我将深挖细找,痛定思痛,静思己过,加强党纪法规的学习,用余生改过自新,做一名合格的守法公民。”

“李某达身为老党员,为蝇蝇苟利,目无党性,不坚守原则,无道德底线,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通江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陈贵平表示,今后,要继续加大对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力度,坚持抓早抓小,对农村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多扯袖子,勤咬耳朵,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以铁的纪律、强有力的手段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微腐败和模式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让农村党员这一特殊群体在人民群众面前带好头和树好党的形象。(余涛  闫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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