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澌波乡: “三监督”抓好抓实监督
来源:廉洁·通江日期:2016-08-07 10:37阅读量: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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澌波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脱贫攻坚等民生项目的建设工作,在乡纪委严格落实“真、敢、强”不断自我查找、自我总结、自我完善、自我革新中不断完善监督方式。

真监督,规范管理制度。乡纪委将工作重心放在脱贫攻坚等民生监督及办案上,分工明确,因人制宜,使其发挥所长。制定了工作监督请示汇报制度、查办案件工作制度、案件线索管理办法、项目备案办法、监督检查办法等制度,明确监督任务和案件指标,创新监督方法,发挥乡纪委的监督作用。

敢监督,健全监督制度。加大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巡查力度,特别是在落实“两个责任”、“三表率”的情况、惩防体系建设的情况等工作上开展多次巡查。深入群众中去听取民情,了解项目资金物资的发放情况,不定时进行相关扶贫项目的跟踪监督检查,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同时要求村支两委要加大公开惠民政策的透明度,强化惠民政策的公平、公开的运行,要及时主动地党务公开、村务公开等。

强监督,提升群众满意度。乡纪委干部下村亲自召开群众会议、院户会议进行宣传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对乡纪委工作性质、职责等内容进行大力宣传,让老百姓知道乡纪委作为乡民生项目监督的主体之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涉农资金发放或干部违纪违规问题可以直接向乡纪委举报,改变了以往有事直接向主要领导反映或举报的局面。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群众对乡纪委纪检监察工作的知晓率明显提高,满意度和信任度明显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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