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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通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十四届县委第六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县委巡察办日期:2025-11-03 15:54阅读量:2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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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16日至11月15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通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5年1月3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通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院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巡察整改的部署要求,深刻认识巡察反馈问题的政治性、严肃性,将整改工作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加强党组自身建设、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研讨等形式,引导全体干警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整改任务上来,坚决杜绝“应付”思想和“整改即完”的懈怠情绪,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扛起整改责任。

(二)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院党组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整改方案、部署整改任务、督办整改进度,定期听取整改工作汇报,对重点难点问题现场调度、靠前指挥。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问题分解为具体整改任务,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形成“党组统一领导、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协同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整改任务层层传导、压紧压实。

(三)强化统筹协调,推动一体整改。坚持系统观念,树立“一盘棋”思想,将巡察整改与日常检察工作、队伍建设、制度完善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动态跟踪整改任务进展,对整改滞后的及时提醒、督促推进;对需要多部门协作的整改事项,牵头部门主动对接、协同发力,避免出现“单打独斗”“推诿扯皮”现象。同时,注重整改成果转化,将整改过程中形成的有效做法、经验总结提炼为制度规范,推动从“解决一个问题”向“治理一类问题”转变。通过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检察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扎实”的整改情况。一是制订《通江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细化学习计划、观摩、案例剖析等推动理论学习与实践深度融合。目前已开展中心组学习会5期,邀请直工委到会指导1次;二是开展“检察先锋铸党魂、以赛促学强本领”纪律作风专项知识竞赛1场次,覆盖干警67人次,强化学习成果转化。

2.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3次,意识形态风险研判3次;三是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报告、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均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四是严格执行“两微一端”信息发布规范,对县委重要决策部署,及时跟进宣传。

3.关于“刑事检察监督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学习了关于刑事立案监督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重点学习了省院下发的《刑事立案监督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条目版、注释版;二是梳理2020年以来立案监督案件中的“三个当日”案件,深入剖析原因,制作整改报告,并集体研讨;三是截止目前已办理立案监督19件,并开展自查无“三个当日”案件;四是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依法开展侦查、审判活动等违法监督。

4.关于“民事检察监督能力不足”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存在问题的再审检察建议案件及执行类检察建议案件,由分管领导组织召开专题剖析会,深入查找原因,强化以案促改;二是加强与人民法院的常态沟通,统一法律认识;三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调查核实权,制发检察建议前分析研判,检察建议采纳率达90%。

5.关于“行政检察监督浮于表面”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同一天发出多份检察建议案件及浅表性监督的情况,由分管领导组织召开专题分析研判会,深入剖析问题,查找原因,强化整改;二是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加强对行政诉讼监督力度,发现深层次违法行为,杜绝浅表性监督,确保办案质效;三是转变司法理念,秉承“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提高案件采纳率。

6.关于“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质效不高”的整改情况。一是优化办案结构,努力实现各领域均衡办案;二是及时总结办案中调查取证不充分、释法说理不严谨等问题,加强检察建议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诉讼请求的前后衔接,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行动、依法履职;三是加强检察建议备案审查、对提出检察建议的案件100%进行备案。同时,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跟进监督行政机关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确保检察建议落地落实。

7.关于“推进‘检护民生’不扎实”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法治副校长履职,履职已达到全覆盖;二是加大对“检护民生”的宣传报道,让检察工作和履职成效被群众看得见、可感知;三是强化四大检察协同发力,加大对“检护民生”重点领域办案力度;四是强化与教育部门、关工委等行业部门沟通对接,推动强制报告制度的落实落地。

8.关于“落实‘检察护企’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依托我院在县工业园设立的“检察护企”及县政法委“法治跑团”工作站,通过现场走访或电话听取的方式多方面收集企业法治需求、意见建议。深入贯彻落实“万名检察官护万企”工作,组织检察官到工业园区、企业开展法律知识宣传;二是强化检察内部案件线索移送、信息沟通等工作,提高融合履职质效。对涉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均按要求开展“一案四查”;三是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坚持“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畅通联络沟通渠道听取企业诉求,积极推广“巴检护企·云上通”小程序应用。

9.关于“助推社会治理不深入”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深入学习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的重要意义,明确其在参与社会治理、防范风险隐患中的重要作用,扭转“重办案、轻治理”的观念,提升制发积极性;二是坚持一手抓办案,一手抓治理,强化检察建议制发力度,实现办理一个案件,促进一个行业、一个领域规范治理。2025年已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6件,同比增长100%,占检察建议制发总数的22.3%;三是强化质量管控,坚持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制发前由研究室审核后提请检委会研究决定、制发中案管部门常态化流程监控、制发后报上级院备案审查和同步开展质量评查的案件质量全流程闭环管理,切实提升检察建议质量。

(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0.关于“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把党风廉政相关文件精神纳入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学习,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条例准则进行常态化学习,拧紧从严管党治检思想开关;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抓好自身管理的同时,加强对分管部门干警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确保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三是结合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及实际情况,对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进行梳理和修改,明确各部门职责与任务重点,确保每年内容切实符合工作实际,且严格由党组审核把关;四是持续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优化“廉政家访活动”方案;五是结合节日慰问,开展家访活动,深入了解干警家庭生活状况,并形成家访记录,后续定期跟踪回访,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11.关于“落实监督责任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进一步细化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的具体措施,并将规则内容印制成册,强化干警日常学习,做到监督示警随时入眼入耳;二是针对派驻机关的廉政风险点,结合《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以及纪检督查工作重点,对派驻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反馈给派驻单位,并督促做好整改;三是强化职能职责的履行,加强廉政谈话提醒,注重调查研究,深入沟通了解,建好廉政档案,严格报备制度;加强对新任职工作人员廉政谈话,对领导班子和关键岗位做一对一的廉政提醒;四是针对决策部署的落实,及时跟进监督,把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作为监督重点,把检察职能职责履行纳入督查内容,针对督查的问题形成清单,并做好反馈,及时跟进整改情况,督促整改到位。

12.关于“部分案件质效不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案件质量评查制度,2025年4月以来评查不捕不诉等重点类型案件59件,较去年同期增长5.6倍,对评查发现的问题形成清单,及时督促承办人整改,倒逼检察官规范办案;二是严格执行案件管理“周提醒-月警示-季通报”机制,2025年因案件质量问题被上级院通报的频次显著减少;三是严格案件质量审查把关,所有案件的审查报告、起诉书、不起诉决定书等重要法律文书均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再报分管副检察长决定,相对不起诉案件均由检察长决定,有效规范检察权运行。

13.关于“类似案件尺度不一”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危险驾驶案件严格按照2023年12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定罪处罚;二是严格落实三级审批制度,由承办人提出案件处理意见,报部门负责人审批,再报分管副检察长决定;三是邀请资深检察官授课,对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办案经验分享,答疑解惑;四是重大、疑难、复杂、有分歧意见的案件进行集体研讨,要求与会人员在案件定性、量刑情节上予以充分讨论并发表明确意见。

14.关于“落实检察听证制度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听证力度,严格落实最高检“应听证尽听证”要求,2025年对相对不起诉案件和不支持监督申请案件开展听证55件,同比增长48.7%;二是丰富听证形式,广泛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深入案发地、学校、机关、村社开展听证,最大限度释放上门听证的以案释法功能。

15.关于“部分信访办理不深入”的整改情况。一是落实首办责任制,完善信访案件转办处理流程,规范信访案件办理,及时跟踪信访案件办理,持续关注办理进展,加强与信访人沟通,及时反馈办理结果,提升信访人对信访事项处理的认可度和对信访工作的满意度;二是开展信访工作集中学习并向业务人员发放《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提高业务能力,优化群众信访工作。

16.关于“办理司法救助案件不严谨”的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司法救助案件办案人员业务学习,集中学习《四川省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国家司法救助分类量化标准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明确司法救助案件办理条件和程序,确保救助准确性;二是完善司法救助台账,做到“一案一登记”,规范司法救助线索管理;三是强化请示汇报,加快案件审批流程,与我院财务室做好沟通,确保司法救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

17.关于“斗争精神不足”的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中心组学习会、支部“三会一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警示教育大会集中学习《违反检察职责典型案例》7场次,组织干警集中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12起,组织干警观看主题警示教育片3场次;二是在202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学习近期违纪通报,并对全院干警开展廉政集体谈话;三是开展处分执行情况自查,确保处分执行到位;四是印发纪律作风整顿方案,开展纪律作风督查;五是逗硬司法责任追究,对2020年以来被评为瑕疵、不合格案件的司法责任追究情况进行清理,确保司法责任追究到位;六是坚持办案时长、业务数据填录周提醒制度,并实行在办案件滚屏播放制度,以制度激励检察官高效结案。

18.关于“会计核算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将列入“其他应付款—其他科目”的受贿案款、违法所得款,调入应缴财政款—罚没收入;二是加强财务人员《政府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的学习,确保准确理解、精准应用。

19.关于“费用报销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学习差旅费报销相关文件,全面规范差旅费审核和管理;二是规范差旅费报销流程。

20.关于“部分维修项目不规范”的整改情况。补齐验收结算资料,严格审核合同。

(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21.关于“班子成员带头作用发挥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年度党组成员、部门负责人工作任务清单,坚持领导干部以上率下,敢抓敢管,严格落实全员全时全面考核制度,从严执纪问责;二是完善《通江县人民检察院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分管领导为部门积分制管理第一责任人,同分管部门同考核同管理;三是严格执行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由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进行汇报。

22.关于“干部教育培训力度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年度教育培训工作计划;二是积极组织干警参加线上线下培训。

2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各类规范性文件学习与培训;二是机关党委对下属三个支部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专项督查;三是组织全院党员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具体要求,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 “表扬式批评”的危害性,明确要求批评意见必须坚持实事求是。

24.关于“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的整改情况。一是对2023年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问题清单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班子成员仍存在的问题或整改落实不力的问题,形成“回头看”问题清单,明确完成时限;二是安排各支部结合县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纪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宣讲开展主题党课;三是强化对支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定期检查机制,严格监督支部活动开展、组织生活落实及党员教育管理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确保支部工作规范有序。

(四)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25.关于“整改主体责任‘悬空’”的整改情况。一是提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责任意识,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扛牢整改工作责任;二是压实整改工作责任,对巡视巡察中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和台账,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三是强化整改工作督导,定期研判整改工作进度,党组会专题研究整改工作3次,确保整改工作按时按质推进。

26.关于“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的整改情况。一是定期召开巡察专题会,确保问题及时有效得到整改;二是召开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重点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的主要问题,深查党组和个人存在问题,明确下一步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一)一以贯之压实政治责任。院党组将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从政治高度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不断增强纵深推进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党组将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以上率下、传导压力,确保整改决心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

(二)靶向发力推动问题整改。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检验整改成效,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一定时间持续整改的事项,严格按照既定方案确定的任务和时间,加强跟踪督办和问效,实行台账式管理、清单化督办,动态跟踪整改进度,确保问题清零见底。

(三)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注重将整改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提炼、固化为制度规范和工作常态,推动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以整改促提升、以实绩验成效,努力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新成效,回应组织信任和人民期盼。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11月3日至11月21日(15个工作日)。联系方式:电话0827-7221780(工作日9:00-18:00);邮政信箱:通江县壁州街道城南路128号通江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邮编:636700;电子邮箱:38104363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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