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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让执行处分决定成为“最响亮的警钟”
来源:廉洁·通江日期:2020-05-15 09:21阅读量: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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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820日,瓦室镇夏家村、笔架山村土地整理项目实施企业为了在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上给予关照,邀请张某和何某在宴请和娱乐活动,其行为已违反了党的纪律,给予张某党内警告处分。”近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在系统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公开宣读了张某的处分决定。

“今天,我脸上真是火辣辣的,全身都冒热汗,本以为处分决定书会静悄悄的发下来,没想到成为了单位最响亮的警钟,这次犯的错误既给了我一个很大的教训,也给单位抹了黑,我坚决接受组织的处分,在今后,一定严格遵守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尽职履责干好分内工作,也请同志们监督……”。处分决定宣读后,张某当场作了检讨和表态。

“这样的宣读现场让我们接受了最真实的警示教育,张某的案例就是一面镜子,我将对照自身认真查找问题,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错误,做一名合格党员。”局办公室负责人王泽光深有感触地说道。

  “单位党员干部犯了错误,一定程度上暴露出我们监管不严,提醒不够的问题,但处分不是目的,警示教育才是处分的初衷。下一步,我局将坚持宣布处分决定与警示教育同步开展,以案释纪、以案促教,积极用好身边典型案例深化警示教育,做足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充分发挥案例警示作用,实现“查处一人、警醒一片”的效果。同时,结合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工作,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让每个党员干部都健康发展”局党组书记陈立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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