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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提高自身“免疫力”
来源:廉洁·通江日期:2020-12-09 16:26阅读量:3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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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制约,防范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通江县人民检察院制定了《通江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内部监督,不断提高检察人员自身“免疫力”。

深入学习,增强防控意识。近期组织全院干警学习了最高检《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简称“《指引》”)文件精神,要求全院干警紧密结合司法责任制改革和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后检察权运行发生重大变化的实际,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消除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隐患。要充分认识当前检察机关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任务、全面认清自己岗位所面临的廉政风险,从查处的反面典型中汲取深刻教训,增强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认真排查风险,细化防控措施。县检察院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通江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方案》,要求各部门、各干警根据不同岗位职责深层次对在实施检察权、人财物管理权等过程中可能滋生腐败的思想道德风险、环境风险、制度机制风险、权力风险、管理风险等方面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并对查找的风险点按照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三个等级进行评定、确认,从而针对确认的廉政风险点和等级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

健全机制,加强防控管理。对制度订立不科学、不严谨,缺乏时效性、操作性,约束力、监督力作用不明显等风险,形成“以廉政风险的排查、评估、防控为主线以监督制约和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建立廉政风险思想防线、制度防线、警示防线为主要内容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腐败现象发生”的廉政风险预警防控长效管理机制。

加强督促,确保防控到位。县检察院把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作为落实“两个责任”重要内容,纳入检察工作绩效考核和督查重要内容,对工作不认真、遗漏重要权力事项、风险查找不全面、防范机制措施不到位、不落实的督促整改,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公开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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