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国资委纪检组有效推进“三转”,五措施履行监督责任,实现监督问责新常态。
(图为:县国资委正在对红峰公司财务进行检查)
一是明确职能职责。按照中共通江县委办公室文件[通委发(2013)47号]《关于加强和改进县直机关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制订了《通江县国资委纪检组工作职责》、《通江县国资委纪检监察干部守则》等工作制度。通过制度强化国资委纪检组监督责任7个大项。
二是建立公开承诺。委党组书记、纪检组长分别就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行公开承诺,并在单位公示栏内进行公示。
三是全面摸清家底。由国资委纪检组长带队,利用半年多时间,对全县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企业经营状况、基层组织建设等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建立台帐,做到家底清情况明。
四是强化监督问责。一是对监管企业董事长(总经理)任期财务审议,对发现的问题由国资委党组的名义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二是建章立制,规范行为。对委机关、各监管企业的“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分工,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进行严格督查。
五是建立交心制度。国资委党组书记定期与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及监管企业班子成员交心谈心,国资委纪检组长定期与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交心谈心,遵循说“真话”促团结原则,一针见血、单刀直入。通过交心谈心达到沟通思想、增进了解、统一认识、促进团结、推进工作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