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会议精神,通江县司法局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市、县召开的专题会议精神,并根据本系统实际工作,五管齐下,解决“四风”腐败问题。

高度重视,深刻领会会议精神。要把这项工作作为践行群众路线、深化正风肃纪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头,抓好目标考核,确保工作质量。
认真梳理,切实抓好自查自纠。通过对本系统、本部门存在的问题梳理和自查,摸清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涉及的突出问题的具体表现,选准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集中查处,形成惩腐高压态势。采取分片督导、定期督查、日常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各所、各股室存在的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形成强大声势,严防“四风”反弹。落实会前学纪学法,强化干部职工纪律意识。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整治主体责任。各支部是专项整治的责任主体,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要对本支部、本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整治任务。特别是针对公正和法律服务等业务窗口单位要加强监督管理,严防损害群众利益的情况发生。
加强群众监督,积极拓展监督渠道。拓展监督举报渠道,开设监督举报电话,扩展网络监督举报渠道,注重群众参与度。加强反腐反“四风”相关知识宣传,营造浓厚的群众监督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