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促进内部监督关口前移,有效纠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和腐败行为,确保“两个责任”真落地、全覆盖,通江县林业局结合近年来林业重点项目和资金管理、林政执法、行政审批、林权改革、资源管理等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建立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制度,首批在2个直属单位和9个国有林场设立纪检监察员已已经全部到位履职。
严格组织考察,确保素质过硬。在纪检监察员的选任上,做到严格把关,坚持在政治思想过硬、党性法纪意识较强、人品素质良好、办事公道正派、工作作风务实和敢于碰硬较真的党员干部中选拔,按所在单位班子成员配备任用。具体产生办法是由局纪委考察提名,党委审定任命,并报县纪委监察局备案。
明确岗位职责,确保工作实效。纪检监察触角下延到基层,有效避免了纪律监督“盲区”,不仅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而且纪检监察员的监督责任和岗位职责更加明细,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要充当好下情上达的“直通车”、宣传教育的“广播站”、扯袖拍肩的“多嘴婆”、定时鸣响的“警示钟”、查验病菌的“显微镜”、正风肃纪的“助推器”,以保证教育、管理、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加强督促指导,提升业务能力。纪检监察员在所在单位和局纪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局纪委、监察室负责协调各基层单位对纪检监察员履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业务指导和实绩考核,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汇报交流和研究布置相关工作,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朱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