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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目标考核
来源:廉洁·通江日期:2016-03-18 09:41阅读量: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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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通江县委批准由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下发了县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关于在党委统一领导下预防职务犯罪体系的实施意见》,并同时向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和各部门印发了《通江县2016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目标任务》及考核实施细则。

今年以来,通江县检察院为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常态化、长效化,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积极向县委建议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县委统一领导下的预防职务犯罪体系,并对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和各部门的实施年度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及目标任务考核。通江县委高度重视,决定采纳建议并明确考核工作由县检察院负责。考核对象包括县直机关、各乡镇党委、政府以及驻通江各单位共135个单位。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是否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本单位和部门工作总体规划;是否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是否有年度计划、总结;是否对干部职工进行警示教育、学习培训;是否有职务犯罪案件发生和被查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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