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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三明确”狠抓财政库款安全
来源:廉洁·通江日期:2016-04-03 09:31阅读量:1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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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职责。建立机关各股室、直属单位联系乡镇财政所制度,每月必须对联系财政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库款安全、资金使用等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形成书面报告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相关股室汇总,按月将汇总情况提交局长办公会进行专题研究。

明确责任。各分管领导包片,负领导责任。负责安排、监督分管股室(直属单位)联系乡镇财政所工作,统筹组织分管股室(直属单位)片区内联查联审、交叉检查。各股室(直属单位)包乡,各股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联系工作实行责任制管理,并签订责任书。

明确纪律。监督检查中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在监督检查中做到坚持原则,不走过场,依法办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各项规定,不得增加基层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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