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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组织部:“三结合”从严监督管理干部
来源:廉洁·通江日期:2017-08-11 16:18阅读量: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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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提升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水平,通江县坚持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日常监督与节点监督、制度约束与思想教育相结合,为干部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把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相结合。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着力抓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一报告两评议”、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多项监督制度。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巡视、审计、信访、安全、法律等职能部门作用,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完善干部监督协调配合机制,资源共享、密切配合、优势互补,逐步形成多主体、多层次、全方位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体系。 

把日常监督与节点监督相结合。在广大干部职工中深入学习贯彻“两准则四条例”,扎实开展干部“不作为、乱作为、不敢为、不善为”专项整治行动,加大违纪违规干部的惩处力度,在领导干部中持续推进能上能下和不适宜担任现职清理整治行动。更加注重关键时段的监督,紧盯中秋、春节等重要节点和关键环节,持续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深挖隐藏的“四风”问题,严肃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的任性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促进党员干部作风不断转变,着力形成廉洁过节、文明过节的新常态。

把制度约束与思想教育相结合。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从严治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广泛宣传“好干部”标准和省委“三重”“三个六”的选人用人导向,落实“四选四不选”要求,严格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通江县领导干部请销假有关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同时,加大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全覆盖开展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强化党员干部宗旨意识和信念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促使党员领导干部“不想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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