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从完善民政资金管理机制着手,着力加强对民政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民政资金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确保民政资金安全健康运行。
以机制促规范,确保资金运行科学化。健全了民主决策机制。所有的民政专项资金分配,都必须经局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决定。局班子定期或不定期研究民政资金的分配、使用及监督管理工作。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在分配民政专项资金时,民政局与财政局积极配合,密切协作,报政府审批后,逐级下拨到乡镇或直发农户“一卡通”。健全了目标管理机制,把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管工作列入全县民政工作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与民政业务工作统筹安排,实行年终考核评比,奖惩兑现。
以制度促规范,确保资金运行程序化。该局先后制订完善了《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救灾救济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民政局经费计划管理制度》、《民政局经费落实核算制度》、《民政局现金落实管理制度》等10余项管理制度,形成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在对民政资金运行程序的监管上,坚持“事前重调研,程序求规范,事后抓监督”。
以监管促规范,确保资金运行公正化。为加强资金监管,每年开展对民政专项资金专项监督检查,采取抽查和普查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听取被抽查乡镇汇报,查阅有关资金发台账及管理帐目,走访民政对象,了解民政资金的发放落实情况。通过监督检查,查找问题,总结经验,提高了资金管理水平。
以宣传促规范,确保资金运行公开化。利用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专版宣传特困救助、城乡低保、优抚安置等民政对象享受民政优惠政策的条件、申请办理程序等政策知识,积极推出多项措施实施“政务公开、为民服务”制度,确保资金阳光透明,公开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