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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完善请销假制度 强化干部队伍管理
来源:本站编辑日期:2018-10-10 05:19阅读量:3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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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县政协从加强机关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入手,对原有的请销假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进一步强化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加强干部队伍管理。

明确请销假范围。请假范围包括事假、病假、年休假、婚假、产假、护理假、探亲假等。

按审批权限报批。请假使用统一格式的《通江县政协机关干部职工请(休)假审批表》;县级领导请假须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按相关程序报县委审批;其他党组成员和主席会成员请假须经主席同意后,报相关程序审批;委室主要负责人请假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主席审批;一般职工经委室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严格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外出办理公务或请假,需填写请假审批表,并注明外出事由、去向或请假事由;值周领导或主要领导指定人员将不定期进行抽查,每月至少随机抽查一次并通报;旷工或因事外出未报备的工作人员,本人须向县纪委派驻县政协纪检组提交书面说明。

强化结果运用。工作人员不履行告知程序外出的,按旷工处理;县政协机关干部职工考勤结果与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和年度评先选优挂钩。(撰稿:杨鑫兰  核稿:贺铭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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