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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严格财经纪律 驰而不息纠“四风”
来源:廉洁·通江日期:2019-05-21 13:01阅读量: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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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各项规定以来,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坚持厉行节约,切实改进作风,充分发挥工作职能,驰而不息纠“四风”。

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始终把“认真做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驰而不息纠‘四风’”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首要位置。将贯彻落实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大力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以案释纪,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律、守底线。局主要负责人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股室签订党风廉政教育责任书,层层抓落实,其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

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围绕财政职能,起草出台资金、项目审批、使用、管理等系列制度,进一步完善规范资金审批、项目审核等流程。严格执行《预算法》,强化预算约束。项目资金上严格下达及分配。上级下达的使用方向明确、用途具体的项目资金,按文件规定执行。政府性债务上严格管控。按照《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的规定,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监管,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债务限额控制债务规模。

突出检查、强化监督。根据中央、省、市相关规定,及时起草并由县政府出台了《通江县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通江县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通江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和《通江县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交纳伙食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健全财政资金监督管理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四风”问题,进一步推动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深入开展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小金库“一卡通”、扶贫资金等专项治理,让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更加规范、安全。(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闫春雷 何建军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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