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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四抓”做实党风廉政建设评价工作
来源:廉洁·通江日期:2019-06-05 11:40阅读量:1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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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关注度、认可度和满意度。法院结合实际,采取“四抓”做法,全力助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提档升位。

抓责任分解  提高实效度。自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以来,法院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作为 “一把手”工程,迅速部署动员、层层压实责任,先后通过召开党组会、全院干警大会、纪律作风整顿大会专题研究部署,统一思想,严明纪律;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工作方案,逐项细化任务分工,并将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到日常审务督察内容,努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抓司法服务  提高满意度。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4个一级指标和10个二级指标,聚焦群众最关切的问题,以扎实的作风务实的举措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满意度。全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实质化,大力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网上视频接访和网上调解工作,减少群众诉讼成本,优化诉讼服务流程,让群众有明显的便利感和满意度;重点推进诉源治理实质化,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着力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开展执行攻坚专项活动,最大限度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扎实推进庭审实质化,减少司法质疑,不断提升司法公信。

抓管理监督  提高认可度。以科学的管理监督促进公正高效廉洁司法审判,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可度。不断规范院庭长审判监督权限,加强对“四类案件”的管理,实现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到位不越位;加强办案进度跟踪督办,对院庭长、员额法官办案情况进行公示,从源头上防止超审限;严格落实过问案件全程留痕规定,排除外部和内部人员干扰办案;全面推行随机分案制度,在立案源头杜绝关系案、人情案;落实案件回访制度,主动收集问题线索,对违反纪律规定的问题一查到底,严肃问责。

抓宣传引导  提高知晓度。充分利用法院内网公告、微信群、诉讼服务大厅LED屏幕、宣传展板、标语等,大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是什么、怎么做、怎么评”三个问题,讲清积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营造讲政治、讲大局、树正气社会评价氛围;抓住下村入户帮扶的好时机,与群众近距离、以拉家常的方式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及县域经济社会建设取得的成效,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客观公正评价通江的党风廉政建设。(王丽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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