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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林乡:党员干部赶“廉考”
来源:廉洁·通江日期:2018-04-16 09:01阅读量:2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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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法纪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回林乡以“三结合”为抓手,全面开展《监察法》学习宣传,进一步把《监察法》学深悟透,确保《监察法》在回林落地生根。

自学与培训相结合,提升学习效果。将《监察法》学习纳入全乡党员干部“培训教育”规划,作为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党支部专题学习重要内容,要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监察法》《监察法释义》等业务书籍;组织全乡党员干部参加市纪委“监察法大廉考”等专题培训,强化理解运用。

宣讲和讨论相结合,营造浓厚氛围。通过微信公众号、QQ群、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转发关于《监察法》的相关解读、评论文章,以及生动的图解图说等形式,介绍制定实施《监察法》的立法宗旨、法规要义等内容,做好正面舆论引导。将《监察法》宣传宣讲工作与专项监督、民生监督、脱贫攻坚等工作结合开展,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赴联系村开展宣讲,帮助农村党员干部加深对《监察法》的理解,将宣传工作覆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和广大基层群众。

实践与监督相结合,增强履职能力。乡纪委聚焦主责主业,坚持运用监督、调查、处置三项职能,始终把握监察权限和调查措施,积极健全完善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机制;坚持予以了结类线索处置集体研判制度,严格落实执纪执法工作程序、监察文书等工作,提高贯彻实施《监察法》的水平。严明工作纪律,善于发现问题,不折不扣落实《监察法》关于纪检队伍内部监督的相关规定。持续深化“三转”,对“三转”落实情况开展全面自查自纠,严防职能空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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