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脱贫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东山乡纪委主动作为,加大对扶贫领域执纪问责力度,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
开展学习教育,强化干部作风。组织全体乡村干部学习《两准则》、《四条例》,以及县纪委下发有关扶贫领域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要求乡村干部认清形势、把握重心,在扶贫工作中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干部进行从严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铁的纪律,过硬的作风强化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落实。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乡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着重对精准识别、扶贫资金使用、扶贫项目落实等方面进行监督,重点检查有无以权谋私、截流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帮扶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加大对村组织一把手和具有扶贫项目招投标决定权部门的监督。对办事推诿、优亲厚友、慵懒散漫、搞暗箱操作的干部,坚决处理到位,绝不姑息。
拓宽反映问题渠道,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了使扶贫项目在阳光下运行,截止目前,乡纪委对全乡4个村已开展了4次村务公开检查,重点督促各村加大对脱贫攻坚领域资金、项目的公开,让群众全面了解各项扶贫惠民政策,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排查核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坚持把内部监督与群众监督结合起来,使扶贫资金、项目、权利在阳光下运作
加大问责力度,形成高压态势。结我乡工作实际,乡纪委一直聚焦执纪问责主业,加大对扶贫领域问题的监督和查处力度,着重对扶贫领域决策执行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执纪问责,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一但发现有触碰“扶贫资金”的情况,坚决加重问责处罚力度。着力营造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高压态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