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铁溪镇共有地质灾害点避让搬迁户12户,涉及补助资金15.6万元,镇纪委对避让搬迁户实行申报监管、巡查验收,采取“四强化”措施加强对该项目的监督。
强化申报监管。严格执行地灾点避让搬迁的政策,按照农户申请、群众评议、村报镇审的步骤规范工作程序,将符合条件的群众纳入避让搬迁对象,建立“一户一档”表册,扎实做好前期审核工作。
强化监管责任。镇纪委对的资金申报、项目监管和现场督查工作全程监督,掌握全镇搬迁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充分发挥村级纪检小组长监督作用,及时反馈对象户搬迁情况。
强化公开透明。各村及时进行公示公开,阳光运作,群众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有效预防和遏制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与信用社密切配合,通过“一卡通”的方式将对象户的补助金打到存折上,规范资金发放,增强资金发放透明度。
强化监督检查。镇纪委组织财政所、村建国土站等相关部门集中到各村进行督促检查,通过现场查阅资料,到群众中进行走访的方式,逐户核对搬迁户的补助资金是否落实到位,坚决杜绝挪用、挤占、截留补助资金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补助款按时足额发放到位。(铁溪镇)
